谷城县南河城区段河滩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202509SL-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谷城县南河城区段河滩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谷发改审批【2025】1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100% ,招标人为谷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富荣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谷城县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修复河心岛生态环境、河道清淤、沿河路刷黑亮化、橡胶坝维修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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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1 合同估算价:21535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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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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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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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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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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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或合同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以总投资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额为准)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交均有效)。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1.5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除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任。所有拟派人员社保缴纳单位须是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F%BC%887%EF%BC%89%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B2%A1%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3%80%82%3Cp%3E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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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g/%E6%88%96%E8%A5%84%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http://jyzx.xiangyang.gov.cn/%EF%BC%89-%E8%BF%9B%E5%85%A5%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5%B9%B6%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92%8C%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A6%E8%A7%81%E3%80%8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5%8A%9E%E7%90%86%E6%8C%87%E5%8D%97%E3%80%8B%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EF%BC%89%E3%80%82%3Cp%3E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9月23日00:00至2025年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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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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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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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8%A5%84%E9%98%B3%E5%B8%82%E4%BA%BA%E6%B0%91%E6%94%BF%E5%BA%9C%E7%BD%91%E3%80%81%E8%B0%B7%E5%9F%8E%E5%8E%B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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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2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