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6社村至界顶路面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229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206社村至界顶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06社村至界顶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25〕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206社村至界顶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25〕203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S206社村至界顶路面改造项目位于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境内,起点位于金秀镇社村附近,经新村、道江村、古占屯、滴水村、平孟村、横村、罗运村、九冲屯、罗丹口屯、六寨冲,终于新村附近的界顶处。 本项目拟进行选段路面改造,改造段落分别为K77+362~K82+350K、103+000-K109+000、K115+700~K121+500、K123+615-K127+440,路面改造总里程为 20.613km。本项目技术标准与原旧路技术标准一致。 本项目 K77+362-K82+350、K103+000-K109+000 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40kmhh,路基宽度 8.5m,路面宽度 7.5m,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 K115+700~K121+500、K123+615-K127+440 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km/h,路基宽度 7.5m,路面宽度 6.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上限:招标控制价上限为930.4702万元,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主要工程量为:现浇C20混凝土边沟2136.20m3、4cm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52472.1㎡、路肩墙加高4cmC20混凝土64.6m3、普通热熔标线(厚度2mm)9493㎡。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2)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有效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有效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还应有一方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工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2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公路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公路养护工程,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②施工业绩是指工程按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相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 ③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名称以各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用的名称为准)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信息要求与上述第2点一致。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相关)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6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8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时间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 00:00 时至2025年07月31日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第一信封、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均为60分钟,在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第二信封开标前,招标人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投标人第二信封的开标时间。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7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