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就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重力旋转精馏机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YFZFCG〔2025〕038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参数 | 交货期 | 安装位置 |
一 | 折流式超重力精馏机组 | 2 | 套 | 详见附件用户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到货,接采购人安装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海正岩头厂区Y107幢1楼室外东北侧 |
注:公告附件《用户需求》仅为初步技术要求,最终技术要求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公告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康的财务收支状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能保证执行交货期。
(五)熟悉GMP/EHS及相关的行业安全规范。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具有至少一个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折流式超重力精馏机组供货业绩(设备关键参数必须同时满足①处理量:在乙醇/甲醇浓度不高于40%时,每套进料量2.2m³~2.5m³/h;②成品产出量≥1m³/h;③成品要求:回收乙醇/甲醇浓度>90%)。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资料请发送至邮箱(986723102@qq.com)。
(二)截止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26日17时 00 分(以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 ,对逾期收到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三)报名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a)供应商报名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b)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还需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及授权书);
c)企业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d)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供货合同、对应发票(允许提供部分发票或遮盖发票金额)及体现设备关键参数要求的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可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业绩)];
e) 企业履约能力说明[如企业简介、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f) 对应资格要求,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能证明自身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料(如研发/技术体系、技术人员框架与构成、专利技术、技术优势、售后服务等,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注:
(1)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清晰的全彩扫描件,否则因此导致的报名无效均为供应商的责任。
(2) 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报名时所代理设备的品牌及制造商,否则其报名资格无效。
(3)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货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关键参数等项目特征信息,否则还须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的类似业绩须为拟投标品牌或制造商的业绩,其他品牌或制造商的业绩不予认可。
(4) 通过本项目第一轮招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自动进入本轮招标(以收到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为准),但须按本公告要求重新提供报名资料。
(5) 如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经代理机构提醒后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补充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补充资料的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资格确定
(一)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实力、资质、业绩、技术方案等),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向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发放审查结果通知及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不公开,也不另行解释。
(二)根据审查工作需要,采购人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考察,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一)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二)截止时点:供应商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四)使用规则: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相关注意事项: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海洋广场1幢601室
联系人:马翔 陈莎莎
联系电话:0576-88228183
接收供应商质疑工作人员:邱海丽
联系电话:0576-88589196
(二)采购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827955
(三)监督部门
审计监督联系人:朱先生
审计监督电话:0576-88827959、13666439469(微信同号)
审计监督邮箱:tellus@hisunpharm.com
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6月19日
附件信息:- 附件1.docx(1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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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URS-蒸发设备-超重力机组-微生物一部115车间-20250619.docx(62.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