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K3-250037-GXM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兴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征集公告•最高限制单价 | 最高限制单价:0.98%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98% |
2 | 五、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4.2.2.服务要求 | 4.2.2.服务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入围供应商应至少拟派一名框架协议负责人与采购人及相关单位进行有效沟通,随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跟进项目进度,确保服务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相关服务工作,能够就服务中的重大质量问题、重大争议与纠纷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提交采购人要求的各项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进行报告。(2)项目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人员具有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计划执行能力强,有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证件,工作效率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具有服务对应标的执业资格,投标响应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①健康证②身份证③供应商 2025 年 1 月份以来至少三个月以上为其拟投入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彩色扫描件。 | 4.2.2.服务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入围供应商应至少拟派一名框架协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及相关单位进行有效沟通,随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跟进项目进度,确保服务质量,履行承诺的责任和义务。组织相关服务工作,能够就服务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重大争议与纠纷提出处理建议。按照采购人的各项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按规定提交报告。(2)项目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人员具有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计划执行能力强,有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证件、相应的岗位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具有服务标的对应执业资格,投标响应文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①健康证②身份证③供应商 2025年1月份以来至少三个月以上为其拟投入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聘用合同)等材料彩色扫描件。 |
3 | 十一、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文本及签订要求•(二)采购合同文本•二、合同期限 | 本合同期XX年春季学期开学XX年XX月XX日止(乙方配送至XX年秋季学期结束)。 | XX年秋季学期开学 XX 年 XX 月 XX 日至XX年春季学期结束XX 年 XX 月 XX 日。 |
更正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涉及本次更正公告的,按本次更正执行,其余不变。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教育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教育路 132号
联系方式:0773-6227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世纪大道(世纪东路)佳和花园26栋2-8-2
联系方式:180773891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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