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202512002417 |
|---|---|
| 项目名称 | 益阳益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17.67%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7.67 |
| 挂牌价格 | 31.81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2-19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据评估报告载:徐润芝与益阳益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滨江路170号的房屋建筑物出租给益阳益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办公场所使用,年租金为17,400.00元。,2.备查资料:评估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租赁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9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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