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施工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灵数政投资[2025]3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499.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043.7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建筑面积7140.36平方米,改扩建面积1369.96m2(103#餐厅、104#培训中心),新建建筑面积11991.29m2。对101#教学楼、105#特教楼进行消防改造。此外,配套实施场地硬化及机动车停车位、绿化、操场、围墙、变压器以及水、电、暖、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其中,硬化铺装及机动车停车位45个(含充电桩车位)3877.58平方米,绿化3987.52平方米,操场537平方米,更换1部变压器及围墙建设,室外地下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建设地点: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院内。2.1.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1.3质量标准:合格。2.1.4其他: / 。
2.2招标范围: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既有设施的拆除、新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659.37492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40%;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预算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无需分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型企业 。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1-04 09:00:00 至 2026-11-25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6-11-04 09:00:00 至 2026-11-25 09:14: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25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82521315
电子邮箱: lsxzbb@[链接]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整体提升项目施工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技术中专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珑禧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灵寿县S201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天苑街道警安路55号荣盛御府4-2-1401 |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张芹祥 | 项目负责人: 张娜 |
| 电话: 0311-8257187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6630995 |
| 传真: 0311-82571872 | 传真: 0311-66630995 |
| 电子邮件: 870826013@[链接] | 电子邮件: 870826013@[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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