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对非强检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PLGSKYYCGB-2025-FW-001
2.项目名称:非强检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
3.项目预算:19.8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5.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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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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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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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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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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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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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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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检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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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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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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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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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三、请有意参加竞标单位携带以下有效证件(证件须加盖公章)前来报名投标:
1.《营业执照》。
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单位在缴社保记录(被授权人须亲自参与开标)。
四、投标单位必须在2025年12月19日17:30之前将相关资质交我单位验证,合格后方获得投标资格,不接受电话、传真形式的资格验证。
注意: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招标文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邮箱发送,请自行查收,发送地址为报名表内提供邮箱地址。如未收到,请及时与采购方联系,未联系视为已收到。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15:00。
七、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00
八、开标地点:坪山总院区E栋8楼811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标书要求一式3份(1正本2副本),正副标书一起打包并密封盖骑缝章,开标一览表单独打包密封盖骑缝章,无密封盖骑缝章视为无效标书。
十、其他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通过医院公众号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投标人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风险。
(三)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否则可能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平乐路9号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总院区E栋813室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755-23379329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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