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康隆财富旺角6号楼17楼部分办公场地
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康隆财富旺角6号楼17楼部分办公场地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康隆财富旺角6号楼17楼
3.流转方式:出租
4.流转价格:35元/平方米,23800元/月
5.流转期限:3年
6.项目概况:
(1)基本信息:该出租场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康隆财富旺角6号楼17楼,系17楼部分办公场地,出租面积约680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宇外观为写字楼,室内为简约办公风格基础装修;配备电梯3部、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具备较为完善的办公条件。
(2)周边配套: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公交站点利州广场,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金橄榄商场及超市、贵商村镇银行及浙江民泰银行等,能充分满足办公人员的生活和工作需求。
7.使用要求:
(1)受让方需合法经营,经营范围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污染环境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餐饮、住宿、娱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危险化学品经营、高噪音高污染及其他不符合写字楼办公用途和物业管理要求的业态;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2)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进行装修或改造的,应当征得转让方书面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本项目设定免租期1个月,用于受让方筹备安置,免租期内,受让方仍需承担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
(3)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标的。
(4)受让方需负责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
(5)合同期内,受让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转让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租金;
(6)合同到期时,受让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除正常磨损外)或按双方约定状态交还转让方。
(7)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或聘请第三方对标的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如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转让方提出;
(8)受让方应确保装卸、搬迁过程符合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因违反相关规定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交易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类税费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的承担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交付方式:委托方应在交易双方完成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流转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链接]
2.公告期限: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可报名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兴安路康隆·财富旺角6#栋17楼
3.报名资料:
(1)《国有资产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链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广元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金额:150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2)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2)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3)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商务赔偿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交易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受让方同意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场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若有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至委托方账户,归委托方所有,无需受让方另行同意:
(1)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无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
(2)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
(3)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但拒绝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
(4)受让方提交虚假信息,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组织交易的成本、期间资产闲置的租金损失、评估费等),委托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不足部分,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网络竞价组织交易: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5元/平方米/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3.组织交易时间:2026年11月09日10:00起
七、交易服务费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租赁期低于10年的,按照成交合同首年首月的租金金额收取交易服务费;租赁期高于10年(含10年)的,按照成交合同首年前两月的租金合计金额收取交易服务费。
2.缴纳方式及时间:交易服务费优先从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竞得方应在收到结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额部分缴纳;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3.竞得方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广元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相关管理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归档。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资产所属企业及其监管单位书面同意,按照批复时限完成合同签订;未取得书面同意的,本出租项目重新挂网交易。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 半年一付
九、其它披露事项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徐明慧,联系电话:13551640384。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广元市广信农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明慧
联系方式:13551640384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康隆财富旺角6号楼16-17楼
组 织 方: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舒文正
联系方式:18981234655
联系地址: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兴安路康隆·财富旺角6#栋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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