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交通运输局卫东区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维修项目,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内容:农村公路维修、养护及标识标线等工程。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5工期:6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供应商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EF%BC%89%3C/td%3E%3C/tr%3E%3Cp%3E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EF%BC%89%E2%80%9C%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6%96%87%E4%BB%B6%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1月2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3737428431C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5308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交通运输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街道湛河北路与东安路交汇处东北 |
| 联系人:冷涛 |
| 联系方式:0375-399264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东侧金鼎大厦1#楼23层 |
| 联系人:谷先生 |
| 联系方式:18103906134 0375-61606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谷先生 |
| 联系方式:18103906134 0375-616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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