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普桥仓储复用小件分拣机及配套传输设备搬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普桥仓储复用小件分拣机及配套传输设备搬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CJSZB-2025-02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普桥仓储复用小件分拣机及配套传输设备搬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CJSZB-2025-020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将章丘中心现有小件分拣机及配套传输设备搬迁至普桥仓储场地,包括设施设备拆卸、搬迁、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保障搬迁后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85万元,其中小件分拣机迁建预算费用45万元,配套设备迁建预算费用40万元,质保期3个月。本次采购实行最高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费用由市公司承担,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经验。
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投标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已列入邮政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投标人签订承诺书)。
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7.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8.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拟安排在报名截止日第2天至第4天,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签到、不点名。相关现场踏勘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上传报名资料—(审批通过)—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下列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按照平台认可格式上传,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拒绝接受。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注: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完成,请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最晚时间在报名截止前两个小时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不足两个小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缴纳报名费。文件费用为每包200元(联系招标代理人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交纳)(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如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已缴纳的文件费不予退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8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5年08月14日上午08:30 -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5】年【08】月【14】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流程,响应将被拒绝。(签到后安排的系统解密预留操作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可根据项目规模及报名人数适当延长)(如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则不需要供应商完成签到解密工作)。
(四)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1)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2)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3)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公开形式适用)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
3)《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4)《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上同时发布。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公告期限
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07日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购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
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 董经理
电话:13953127127、0531-87039399
--户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五路支行
--账号:1602111819000043315
--电子邮件:huachunzx@vip.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