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不法机构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的现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指出网贷三大套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不实承诺诱导贷款、隐瞒实际成本,要求民众仔细辨别宣传内容、核实机构资质、看清合同条款、保护个人信息。
具体来看,其一,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使不少网贷用户失去正确判断。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网贷用户对网贷法规不熟悉,通过文字游戏,比如用“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有意误导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而且在签署网贷合同过程中,还有可能将个人信息泄露给非法网贷机构(平台),使网贷用户面临陷入网贷和个人信息泄露的“双重”风险。
其二,不实承诺诱导贷款,让不少网贷用户迷失方向。一些不法机构(平台)利用网贷用户对国家相关政策不熟悉的弱点,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编造虚假信息,比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且仅利于机构或平台的条款,比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主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实质性服务,甚至不断变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因机构跑路导致维权困难。
其三,隐瞒贷款实际成本,让不少网贷用户轻易陷入陷阱。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网贷用户想获得低利率贷款、贪图便宜的心理,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而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模糊收费标准,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际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违约金等名义额外收费,导致实际支付的息费远超预期。
此次风险提示十分及时,既是一剂“清醒剂”,也是一记“警钟”,提醒民众面对各类网贷时保持警惕,避免落入不法机构的陷阱。
当前我国网贷业务渗透范围广、社会影响深,参与机构及用户数量庞大,问题日益凸显。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贷用户已达3.5亿人,其中1.2亿人存在逾期或欠款。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加之部分银行在与网贷平台合作时审核把关不严,给不法机构可乘之机,导致市场鱼龙混杂,暗藏诸多陷阱。据公安部披露,2025年1—6月,全国共破获套路贷案件5.8万起,打掉团伙4205个,抓获嫌疑人4.1万人,查缴涉案资金577亿元。
许多网贷用户是金融弱势群体,难以识别层出不穷的新型诈骗手段。2024年查处非法贷款机构3275家,涉案金额432亿元,其中68.3%受害者为大学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十分必要,旨在帮助民众认清网贷套路本质,提高防范意识。
当然,“风险提示”终归是金融监管部门的用心之作,既是出于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权益,更是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之需。而要让“风险提示”真正发挥出“警醒”作用,还得让广大网民真正对“风险提示”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要高度警惕,让“风险提示”的每一条要求、每一句话、甚至是每一个字都“入脑入心”,不能麻痹大意,更不能掉以轻心,认为网贷套路离自己很远。事实上,网贷套路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稍不留心就有可能万劫不复。对此,广大网贷用户一定要谨记“四要”:一要仔细辨别网贷机构(平台)的宣传内容,练就“火眼金睛”,不贪图高利或相关优惠的诱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仔细核实网贷机构(平台)的资质,及时向金融监管机构咨询或通过权威官方网站甄别真伪,不盲目轻信,避免陷入不法机构或平台的骗贷陷阱;三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认真研判或权衡合同相关条款,对不合理条款或模糊表述之处,及时向权威机构查询,不轻信、不冲动,确信没有问题后再签字,避免中招;四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在办理网贷时增强信息保护意识,做到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不泄露。若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及时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个人财产安全。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