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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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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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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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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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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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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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发改【202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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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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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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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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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酒厂高粱高粱种植基地86亩、美丽乡村示范点309345平方及周边环境整治等、配套建设产业道路提升35.13千米(含步行道6.48千米)及管线整治、垃圾处理设施、公测等其他配套设施;修建电商服务点200平方米、烘干仓储房16500平方米、农资配送中心4230平方米、修建停车场8400平方米(配套63个充电桩)产业文化广场57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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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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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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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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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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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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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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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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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阶段全工程造价咨询等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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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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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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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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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00:00至2025-12-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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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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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00:00至2025-12-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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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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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比选公告发布期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职技术人员2人及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项目人员均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证书注册应在本单位,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3、提供2022年至今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4、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5、比选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根据上述所列要求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948769934@gq,com;提供的相关资料应汇编成册(PDF格式,文件以XX项目+公司名),将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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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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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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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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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37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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