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沽行审招核字【2024】14号、沽数政立字【2025】29号、沽数政立字【2025】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沽源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①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②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仅限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5 其他要求: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07 月 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 ④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0313-5812176
电子邮箱:gyxziitgs@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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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 联系方式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