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环城路管线改造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DFHT2025-0601-GC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环城路管线改造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自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环城路管线改造工程-正式用电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DFHT2025-0601-GC04。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包含供电线路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书及正式电安装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工程起点青年路,终点兴仁街,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5.6公里,为路灯照明及信号灯等提供电源,新建10kV电缆线路采用YJLV22-8.7/15kV-3×300型,电缆总长:0.4km,运行方式为双根并用;YJLV22-8.7/15kV-3×70型,电缆总长:19.4km,运行方式为双根并用;新建二进四出环网箱2座,新建100kVA箱变5座,新建50kVA箱变7座。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北环城路,起点青年路,终点兴仁街。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为中标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
2.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工程主体估算:26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设计业绩或是一项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2)设计人员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部分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施工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
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安全员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拟派出的施工部分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由一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组成,或是一项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ccijt.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吴国伟
联系电话: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话:0431-85210229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 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