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6-G3-810138-DY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岑溪市城市照明设施管护购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三、评标标准 人员配备分(满分10分) | 在满足招标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 名高空电工(含“蜘蛛人”高空电工)的得1 分,满分10 分。注:(需提供其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在满足招标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 名高空电工(含“蜘蛛人”高空电工)的得1 分,满分10 分。注:(需提供其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 2 |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三、评标标准作业车辆配备分(满分10 分) | 在满足招标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 辆高空作业车(14 米以上)的得1 分,每增加1 辆抢险工程运输车的得1 分,每增加1 辆巡查车辆的得1 分,满分10 分。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车辆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②租赁车辆:提供合法有效车辆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能低于本项目实施期限(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租赁公司)或租赁业务往来发票证明材料;③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 在满足招标需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 辆高空作业车(14 米以上)的得1 分,每增加1 辆抢险工程运输车的得1 分,每增加1 辆巡查车辆的得1 分,满分10 分。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车辆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②租赁车辆:提供合法有效车辆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能低于本项目实施期限或租赁业务往来发票证明材料;③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中标后须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岑溪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 址:岑溪市工农路156号
联系方式:0774-8226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东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岑溪市义洲五街27-1号二楼
联系方式:0774-8335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超萍
电 话:0774-8335655
附件信息: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