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园林科创服务中心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太原市园林科创服务中心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园林科创服务中心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KFW2025-03-075
1.3采购人:太原市园林科创服务中心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第四十五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测试,改进用水工艺或者方法,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再生水利用率”的规定,按照《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计划用水户应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并及时向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报送测试资料。年取水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用水户、5万立方米以上的服务业用水户应当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除河道内蓄水工程及河堤外湿地工程、小型农灌工程、农村饮水供水工程用水户外,其它各类计划用水户应当至少每5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的要求。
1.7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进行现场测试、资料收集、工作调研、技术研讨、专家咨询、报告编制、评审验收等工作,分别编制太原市园林科创服务中心(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太原市园林苗木培育中心)2个取水水源不同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分别出具两本专业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报告书编制必须符合《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22)、《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太原市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书编制指南》(DB14/T 860-2014)、《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专家评审,验收,取得评审意见。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完成
2.3服务地点: 太原市园林科创服务中心(太原市园林植物研究中心、太原市园林苗木培育中心)
2.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工作),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2购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4.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