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苍南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项目(教学生活区) | 项目代码: | 2606-330327-04-01-157050 | ||
招标人: | 名称: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苍南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苍南县灵溪镇站前大道1号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幢1单元0402室 | ||||
联系人:柯老师、林先生 | 联系人:黄女士、陈先生 | ||||
电话:0577-59909055 | 电话:15868708229 | ||||
标段(包)名称: | 苍南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设项目(教学生活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5983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问题1: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89.1532 万元,项目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周期长达 1330 日历天,多项关键岗位要求全过程驻场,且工期延长服务费不增加、结算总价不超签约价,投标人承担全部风险。该限价对照浙江省现行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相关取费标准,显著低于本项目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实际合理履约成本,严重背离市场公允价格水平,将直接造成具备履约实力的优质全过程咨询单位因成本倒挂无法参与投标,诱导投标人不计成本低价抢标,极易引发恶性低价竞争,埋下后期人员不到位、服务质量缩水、项目管控失管的重大风险,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扰乱本地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正常市场秩序。现请求招标人复核限价测算依据,重新核算合理最高限价并予以澄清,如维持限价请书面提供完整分项测算明细。答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2:本项目服务大纲要求为暗标,而招标文件P115页提供格式“六、拟分包咨询业务及分包商情况”,若编写会泄露投标人信息,建议删除P115页格式“六、拟分包咨询业务及分包商情况”答复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无需提供。问题3:招标文件P113页服务大纲编制的内容 与P54-55页服务大纲评审评标办法不一致,存在实质性问题,严重影响投标人编制标书,也严重影响专家评标判断,建议以P54-55页服务大纲评审的编制内容为准答复3:P113页技术文件目录内容为原范本模版无法修改,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3.1投标文件的组成”之“二、技术标文件组成”为准。问题4: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为489.1532万元,服务范围涵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施工项目管理三项内容。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取费标准测算与市场同类项目成交情况,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远低于市场价。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本项目工程监理费用基准价约1328.8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为1),下浮60%,监理单项收费仍高达531.54万元,这一数值已高于本项目三项服务在内的最高投标限价总额。本项目专业团队配置要求高,服务周期长、责任重,人工成本、管理成本和风险远超一般项目。若最高限价过低,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效果,反而与全过程咨询的设立初衷相悖,得不偿失。为确保服务质量及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议结合项目特点、服务模式、服务范围进行合理性分析,重新制定最高投标限价。答复4: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5:资格条件设置 10 万㎡公共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门槛过高;资信业绩评审人员证书加分条件设置过多过高,超出项目履约实际需要。答复5: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6: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零个在建项目中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任总监(或项目总监)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合理。答复6:本项目建设规模大、建设工期时间紧张、建设任务重、多专业交叉协同管理难度高,且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驻场。招标文件设置该人员在建约束条款,目的保障项目负责人有充足时间、精力专职投入本项目实施,避免人员多项目跨岗位兼任造成履职不到位。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7:本项目服务内容多、体量大,但最高限价489.1532万元价格过低,难以覆盖全咨单位合理成本。答复7: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8:项目负责人业绩仅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业绩,未认可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资格条件设置过高。答复8: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无 | ||||
行政监督机构: | 苍南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7-5989601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6 16:5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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