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9号楼1-3层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采购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274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监督部门: | 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1905958198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9号楼1-3层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9号楼1-3层基础设施运维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74
2.3项目概况: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如荼路交叉口锦荣信息产业园,包含9号楼和12号楼两栋数据中心机房楼,其中9号楼1-3层建筑面积8818.32㎡,数据机房4个,数据机房按国标A级数据中心建设。
2.4招标范围:为河南空港智算中心(一中心)9号楼1-3层基础设施提供运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9号机房楼1-3层的电气(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UPS、照明、列头柜、直流系统、ATS系统等)、动力(包括但不限于液冷系统、管道系统、冷塔系统等)、暖通系统、弱电监控系统、DCIM(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防雷、接地、其它配套设施等提供7*24小时值班巡视、日常维护、保安保洁(含9#10#12#楼的物理围合区域)、周期性维护、施工参观随工、故障应急处理、重要时期保障等运维服务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内容。
2.5服务期限:10个月,本次服务期限暂定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气或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应当体现评审所需要的关键评审因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25日,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03606125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监督部门:河南空港数字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05958198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锦荣信息科技园10号楼
2025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