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和路网监测设施施工项目
2025-QLJC01标段、2025-QLJC02标段、2025-LWJ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和路网监测设施施工项目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公路事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公便办〔2025〕80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路网〔2025〕113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QLJC01标段、2025-QLJC02标段、2025-LWJC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
2.1.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1)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设施:依据《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建设技术指南》等要求,在苏州市境内265座普通国省道桥梁上部署316套视频监测设施,接入省、市监测平台,实现对桥梁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2)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依据《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公路事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公便办〔2025〕80号),在G312、G524、S224等线路开展交调设施、视频监控、车牌识别等点位建设:新建30处视频点位、新增多功能交通调查站2处、升级多功能交调站4处、升级视频监控12处,实现对所辖路段重要交叉口、车流量较大路段等的实时监控。
2.1.3合同估算价:2025-QLJC01标段:535万元;2025-QLJC02标段:451万元;2025-LWJC标段:344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5-QLJC01标段、2025-QLJC02标段:4个月(含试运行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年;2025-LWJC标段:3个月(含试运行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年。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机电工程、配套土建设施、配套的网络安全设备安装等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共设三个标段,分别为2025-QLJC01标段、2025-QLJC02标段、2025-LWJC标段。
2025-QLJC01标段: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设施(张家港市、常熟市、相城区等范围内137座桥梁175套视频监测设施);
2025-QLJC02标段:苏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视频监测设施(太仓市、吴中区、吴江区、昆山市等范围内128座桥梁141套视频监测设施);
2025-LWJC标段: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路网(或桥梁)监控类或路网(或桥梁)监测工程施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等为准);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担任过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路网(或桥梁)监控类或路网(或桥梁)监测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等为准),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规定的原则认定);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5)其他要求:各标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3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落实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修订)、《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25-QLJC01标段:人民币陆万元;2025-QLJC02标段:人民币伍万元;2025-LWJC标段:人民币肆万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300号
电话:(0512)68213585-2302
联系人:孙炜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中路6号4幢104室
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6室(常熟分公司)
邮编:215500
电话:(0512)52308890
邮箱:jszsgczx@163.com
联系人:归敏、伍婷婷
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电话:(0512)68125717
邮政编码:215007
10、其他
10.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10.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10.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具体事宜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2308890。
10.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内容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5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6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7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0时30分。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0.8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10.9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表等,不得出现底纹等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10.10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