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3910002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3910002001
- 公告标题:
- 华西路(金都路-颛兴路)道路大修工程
- 公告内容: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MH0365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安全生产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闵行区鑫都路2551号 招标人联系人: 刘洪其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939809885 招标项目名称: 华西路(金都路-颛兴路)道路大修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起金都路,南至颛兴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华西路(金都路-颛兴路)道路大修工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起金都路,南至颛兴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 1514.862m,规划红线 2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铣刨加罩,局部翻挖补强;人行道面砖翻挖更新,桥梁修缮、雨污水管道修复,同步实施标线、绿化等道路附属设施整治。 工程总投资: 895.51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895.51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48.839万元 建设周期: 8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无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拟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要求为施工单位,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2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鑫燕 联系电话: 17601252334/13817193448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为响应《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沪财采〔2023〕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预留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闵行区秀文路600号三楼开标室(具体以开标区域以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9月08日 14时00分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闵行区秀文路600号三楼开标室(具体以开标区域以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22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7-23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7-28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陈鑫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9-08 1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