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息财公开-2025-07-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一、招标条件
本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息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膳食);(002)息县人民医院营养
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固体饮料);(003)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医
疗用途食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膳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若为生产商,则必须具备与所投营养制剂产品类别相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生
产许可证明文件;若为经销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
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营养制剂类别)复印件;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
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 2023 年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
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 12 个月内任1 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 12 个月内任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及承诺书);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默认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002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固体饮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若为生产商,则必须具备与所投营养制剂产品类别相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生
产许可证明文件;若为经销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
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营养制剂类别)复印件: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
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 2023 年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
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 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及承诺书);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默认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003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M业八心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若为生产商,则必须具备与所投营养制剂产品类别相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生
产许可证明文件;若为经销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
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营养制剂类别)复印件;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
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
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 2023 年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
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 12 个月内任1 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及承诺书);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默认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TTT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7日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11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
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https:/ggzyjy. xixian, gov. 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5-07-1
2.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息财公开-2025-07-1-1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膳食)1350000
1350000
2息财公开-2025-07-1-2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固体饮料)1200000
管1200000
3息财公开-2025-07-1-3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医疗用途食品)
450000450000
5.采购需求:
0:0
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注:按各品类单价招标。因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设置只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且必
须填写具体金额,上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预估金额,与合同签订金额无关。投标人报价时
应为各品类单价数合计数,特此说明。报价超过参数部分单项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响应处理。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6包段划分:三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0、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若为生产商,则必须具备与所投营养制剂产品类别相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生
产许可证明文件;若为经销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
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营养制剂类别)复印件;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
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
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
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
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
业执照及承诺书);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7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1日23时59分(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
3.方式:
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3.2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
供应商根据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
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
3.3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
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
件领取页面下载)。
4.售价: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
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供应商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 xinyang. gov. cn, 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
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一下载中心一信
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监督单位信息
限公
联系人: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监督电话:0376-5935027
6.受理异议单位
名称:息县人民医院
地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李成龙
联系方式:0376-3010236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
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息县人民医院
地址:
息县境内
联系人:
李成龙
联系方式:
0376-3010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联系人:陈琦
联系电话:15294723207
5.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琦
电话:1529472320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人民医院
地址:息县香米贡大道东段路南6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6-3010236
电子邮件:/
山招标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0号望庭国际2幢11701室
联系人:陈琦
电话:1529472320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