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项目、1项、预算金额 5,285,8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2858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22年起租赁位于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20号6层(部分)、7层、8层房屋(建筑面积4686平方米)作为办公场地,目前租赁期限即将到期,需继续租赁办公用房。基于以下功能特性、现状条件,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场地功能与采购需求高度适配。该办公场地产权单位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具备独立封闭的环境及完善的安防系统,满足采购人安全保密方面的刚性需求;供应商已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6-8楼完成办公用房功能性装修改造,场地面积满足单位人员编制和业务需求;相关设施设备完善,拥有两条独立市政供电线路,可提供厨房和食堂、同时容纳24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室、足额标准车位。该办公场地整体条件适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能全面满足采购人办公场地租赁要求。 2、区位优势显著。该办公场地在成都市四环路以内,交通便捷,附近公共交通配套完善;距离省委省政府车程在30分钟以内,便于采购人参加省委省政府及省级部门重要会议活动等;毗邻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金融机构聚集区(金融城),便于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有利于提高采购人和服务对象的工作效率。 3、技术保障等可延续。采购人在该办公场地接入了五种工作必须的专用网络,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区有利于保持工作正常稳定运转。如变更租赁场地,采购人需要重新对专用网络进行测评认证,认证通过之前无法使用,且测评认证工作周期长,会导致采购人正常工作中断;此外,还涉及办公设施设备搬迁、业务系统重建等诸多工作,改造时间长、搬迁工作量大,对机关正常履职影响大。 4、前期投入高效利用。采购人在该办公场地已投入资金建立了专用机房、档案室、智能会议系统等设施,部分设施具有不可迁移性,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区可避免重复建设成本。如变更租赁场地,原场地前期投入的部分办公设施及配套建设将被废弃,将额外增加装修改造、部署专用网络、搬家、设备购置等大额支出,且搬迁过程中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坏。 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省财政资金,确保项目服务的延续性和机关工作正常连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欧阳老师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
联系电话: 1880280204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孙老师、肖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街道南新街37号
联系电话: 028-86725927、028-86662797
六、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0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