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编号:HCZJ-202507010
2、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复经颅磁刺激仪(双人版)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复经颅磁刺激仪(双人版)采购项目
,内容为重复经颅磁刺激仪(双人版)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预算金额:人民币41.50万元整,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供货期:30日历天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二)其他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1、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起3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2、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5年08月04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或者现场获取。
线上获取邮箱:3128131063@qq.com
现场获取地址: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0511-83365377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支付采购文件的工本费:(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将上述盖章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3128131063@qq.com并电话告知0511-83365377,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07日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7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磋商地点: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联系人: 邓主任
联系方式: 0511-88773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联系方式:0511-83365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 话:0511-83365377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 1 份,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无
九、其他说明事项:无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