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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水泥公开询价采购的公告

询价采购 2026年11月04日
招标编号
ZTJDQJ-WZXJCG-2026-192

公告要点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水泥询价采购公告采购编号:ZTJDQJ-WZXJCG-2026-192长春分公司集采中心就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水泥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位于宁河区芦台街。本项目主要包含对滨河路段、海龙路段、海龙路至七里海大道段河道进行治理,治理段全长5.49km,拆除重建桩号B5+554.211位置处节制闸1座,新建桩号B3+262.568位置处泵闸1座,新建箱涵4座,海龙路与六经路交口处增设提升泵1处,拆除并重建雨水井,拆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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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水泥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JDQJ-WZXJCG-2026-192

长春分公司集采中心就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水泥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位于宁河区芦台街。

本项目主要包含对滨河路段、海龙路段、海龙路至七里海大道段河道进行治理,治理段全长5.49km,拆除重建桩号B5+554.211位置处节制闸1座,新建桩号B3+262.568位置处泵闸1座,新建箱涵4座,海龙路与六经路交口处增设提升泵1处,拆除并重建雨水井,拆除并重建出水口,结合河道清淤整治,对治理区域内坑塘进行回填。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若多家供应商经评审后报价完全一致,优先选择可快速在宁河区落地备件仓储、本地配送响应时效更优的供应商。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袋装P·O 42.5

吨

77.2

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合计

77.2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物资名称:普通硅酸盐水泥

2.规格型号:袋装P·O 42.5

3.质量标准: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2573《水泥取样方法》、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SL677-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4.材质要求: 

(1)熟料:以硅酸盐水泥熟料为主,熟料矿物组成符合GB175-2023要求。

(2)混合材料:活性混合材料掺量>5%且≤20%,非活性混合材料掺量≤8%,不得掺入有害杂质。

(3)石膏:采用天然石膏或工业副产石膏,用作调凝剂。

(4)化学指标:氧化镁≤5.0%;三氧化硫≤3.5%;氯离子≤0.06%;碱含量(Na₂O+0.658K₂O)≤0.60%(当骨料存在碱活性时必须控制)。

(5)不得使用受潮结块、过期变质水泥;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水泥严禁混仓混用。

5.技术要求:

(1)比表面积:≥300m²/kg。

(2)凝结时间:初凝≥45min;终凝≤600min。

(3)安定性:雷氏夹法检验必须合格。

(4)强度指标(胶砂强度):3d抗压强度≥17.0MPa,28d抗压强度≥42.5MPa;3d抗折强度≥3.5MPa,28d抗折强度≥6.5MPa。

(5)包装:袋装每袋净含量50kg,单袋不少于标志质量99%;随机20袋总质量≥1000kg;散装采用专用密闭罐车运输、储存,不得受潮、混入杂物。

(6)标志:包装袋/散装随车卡片清晰标注执行标准、品种代号P·O、强度等级42.5、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净含量;普通硅酸盐水泥包装袋印刷颜色为红色。

6.适用条件(或环境要求):

(1)环境温度:水泥储存环境5~35℃;混凝土拌合施工环境温度-20℃~+50℃。

(2)储存条件:仓库干燥通风、防雨防潮;袋装水泥垛底垫高≥300mm,垛边离墙≥200mm;散装入密闭水泥罐。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严禁用于强腐蚀环境无附加防护的部位。

7.试验检测要求:

(1)检验批划分: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袋装不大于200t为一批,散装不大于500t为一批,不足一批按一批计,每批见证取样1次。

(2)取样方法:从20个不同部位等量取样,样品总质量≥12kg,缩分后送检。

(3)必检项目:比表面积、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3d、28d胶砂抗压抗折强度。

(4)化学分析:新进场料源或有怀疑时检测氧化镁、三氧化硫、氯离子、碱含量;骨料存在碱活性时碱含量必检。

(5)储存超3个月,必须重新取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结块失效水泥直接报废,禁止使用。

8.验收条件:

(1)每批次提供出厂合格证、7d快速检验报告、28d强度正式检测报告。

(2)包装完好,无破损漏灰;标识齐全清晰;散装随车附带等同袋装的质量卡片。

(3)外观检查:水泥为均匀细粉末,无肉眼可见硬块、团聚颗粒;受潮结块批次直接拒收。

(4)进场见证取样送检,全部指标满足GB175-2023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5)现场分仓、分区存放,标识清楚,不同厂家、不同批次不得混杂堆放。

(6)运输过程防雨防潮,散装罐车密闭良好,无杂物混入。

9.质保期要求:正常干燥通风仓储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超过储存期限必须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受潮结块水泥禁止使用。水泥作为胶凝材料,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执行对应部位技术文件(本项目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6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6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6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供应商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100%。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逾期付款约定:买方不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的,逾期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计算,但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4%。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抽检过磅验收。

(3)其它要求:所有进场水泥的现场抽样复验结果必须合格。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4.4响应保证金:单个包件500元。报名后一个工作日汇入招标组织单位账户(每月底26日后不接受转账),并将转账凭证上传铁建云链平台。为了保证招标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投标人,没收响应保证金,不再允许参加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同时提报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单位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131013000707323

开户行行号:301100000120

(投标保证金需转入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需备注:宁河雨污项目-SN-01-投标保证)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集采中心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

联 系 人:任丙臣    

联系电话:16643124550

电子邮件:crccztjdqj6gs@[链接] 

2.采购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黄为鹏

联系电话:13214328986

电子邮件:787602091@[链接]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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