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钢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025-0718
项目名称:钢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钢琴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乐器 | 钢琴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钢琴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钢琴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3)、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前 3 年内经营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8)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 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1)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2)《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的通知》 (财办库[2020] 123 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7) 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4、领取招标文件须知: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17356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联系方式:18092049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南、刘振和、谢晓璐
电话:18092049082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