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1424-04-01-253829 | |||
投资项目名称 |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梅州市五华县县城 | |||
资金来源 |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对县城污水厂一期设施设备更新提标改造,改造规模2万m3/d;(2)对县城1、2、3号污水提升泵站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规模分别为1.5万m3/d、1.5万m3/d、3.0万m3/d;(3)完善五华河罗湖段污水收集系统,更新改造污水主管网约2.3km;(4)对高级中学到县城污水厂主管进行修复重建、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道约1.8km;(5)对人民公园管渠进行清污分流改造,更新改造排水管道约6.0km。 | |||
招标范围 |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勘测、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绘制地形图,制定勘察纲要,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编制管线探测报告、协助勘察报告审查备案等。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阶段及设计变更、新增(调整)单价的相关工作等,并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办理相关的审批、验收、备案等手续,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并负责与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沟通设计方案,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定等。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其中: 勘察服务期:30 个日历天; 设计服务期:60 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已下浮5%):6846745.00元。其中:勘察费(含岩土勘察、物探(排水设施除外)、测量)1666965.00元,设计费5179780.00元(含基本设计费4708865.00元、预算编制费470915.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相关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聘书。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5.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设计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8日18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0日8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7月10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5年7月10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0日8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
招标人 | 五华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3-443061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创汇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35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19128151158 | |
招标监督机构 |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443588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名称)承担工作;(成员名称)承担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5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相应内容和盖章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五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7月8日18:00时止 |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0日8:45-9: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 2025 年7月10 日8:30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30日18:00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5 年7月10日8:30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25 年7月10日8:30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5年7月10日 8:45 时至 9:30 时止 |
定标时间 |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