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云港高新区生态环境限值限量系统监测运维项目 JSZC-320706-NJCC-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1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NJCC-C2025-0010
项目名称:连云港高新区生态环境限值限量系统监测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连云港高新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辖区内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工作,本项目计划完成3套标准空气监测站、1套户外小型空气站、4套VOCS在线监测系统和54套微型空气站的1年期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提供日常运维过程中巡检、运营、维修等工作的全程跟踪与管控,同时根据监测数据情况形成每周数据报告,并利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园区开展污染溯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5-11-1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在“苏采云”系统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海湖路386号
联系人:温主任
联系电话:0518-81888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街道办事处四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61955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8061955650
附件:JSZC-320706-NJCC-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