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石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崇阳县公安局石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YZX-202506FJ-51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阳县公安局石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崇阳县公安局石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崇发改字〔2025〕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崇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1247144.98元(占比:100%) ,招标人为 崇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崇阳县石城镇。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新建2栋3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购置电梯2部、一体化消防泵站一套,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消防等基层设施 。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新建2栋3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购置电梯2部、一体化消防泵站一套,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消防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4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
合同估算价:11247144.98 元。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6月12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7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行业监管部门名称:崇阳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住建大厦 9 楼联系电话:0715-3391001。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崇阳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大道230号 |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茶山巷206号 |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 黄先生 | 联 系 人: 张琛 |
电话: 18995828221 | 电话: 13997525369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25 年6月11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