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汉阴县富硒农产品(农资化肥)物流仓储集配一体化建设及县镇村三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9003546oko3qp | ||||||||||||
| 标段名称 | 汉阴县富硒农产品(农资化肥)物流仓储集配一体化建设及县镇村三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E6109003546oko3qpwme001 | ||||||||||||
| 合同甲方 | 汉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合同乙方 | 陕西安康赛安工程有限公司,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合同名称 | 汉阴县富硒农产品(农资化肥)物流仓储集配一体化建设及县镇村三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
| 合同价款 | 折扣率 | 合同期限 | 1 | ||||||||||||
| 其他信息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汉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承包人(全称): 陕西安康赛安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全称): 玖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汉阴县富硒农产品(农资化肥)物流仓储集配一体化建设及县镇村三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汉阴县富硒农产品(农资化肥)物流仓储集配一体化建设及县镇村三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汉阴县城关镇长窖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汉发改字〔2022〕916 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约定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如 有)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陆仟零柒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小写 6074.88 万元,该合同暂定总价以财政评审为准,合同暂定总价=本项目设计费+本项目施工建安费。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折扣率 97.5 %;适用于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 元); 
 (2)建设安装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大写) / ( ¥ / 元);折扣率: 99.67 % ,适用于增值税税率: 9 %,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 元); 
 (3)预备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 元)。合同暂定总价=本项目设计费+本项目施工建安费。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暂定总价=本项目设计费+本项目施工建安费。 
 3、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它约定:双方协商。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设计负责人人: 赵翠环 
 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 周剑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或者银行保函,并向发包方出具书面的承诺书,承诺该项目不拖欠农民工资。因拖欠农民工资引发的上访或者司法纠纷由总承包方负责。 
 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汉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2 份。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成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 电 话 : 0915-5291678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开户银行: 
 限公司汉阴县支行 
 账 号 : 账 号 : 26750101040010645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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