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105-04-01-86527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3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和配套公建,以及用地红线内的室外景观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27124.3㎡,可建设用地面积25005㎡,防护绿地2124.3㎡。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6.04,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510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085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613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9530平方米,周边防护绿地2124.3㎡,建筑限高为150m,最大跨度为10米,最高层数为48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计容)为43900㎡,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水准测量等级为四等,导线测量等级为四等。配建公共服务设施: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3600㎡,建筑面积≥4004㎡)1处、社区居委会(建筑面积200㎡,含社工服务点、15㎡警务室)1处、社区议事厅(建筑面积100m?)1处、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100m?)1处、物业管理(含业主委员会(建筑面积126㎡)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350m?)1处、文化室(建筑面积200㎡)1处、小区游园1处、居民健身场所(用地面积1200㎡,建筑面积200㎡)1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900㎡)1处。其他配建设施: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350㎡,建筑面积250㎡)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10㎡)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1处、5G室分无线通信设施1处、5G宏站无线通信设施1处、地块建设调蓄设施(规模1799㎡)。(具体内容参考规划设计条件、初步设计文件,实际以政府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条款):(1)勘察部分: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地质、测量、钻探、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物探)、超前钻(如果有)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勘察资质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2)设计及相关工作: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建筑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编制、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施工配合、现场服务、配合竣工验收、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协调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等工作。(2)施工及相关工作:1)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3)装配式建筑运用:住宅项目至少满足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基本级或者广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4401/T151—2022)基本级的要求。(4)BIM技术运用:本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并预留运营阶段的数据接入条件。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正向设计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管线优化、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造价分析等;并利用BIM建模来优化设计、保证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通过BIM审查和CIM系统管理;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合同等。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暂定为1187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0932.01330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3.1.2、3.1.3 资质。3.1.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1.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任务方):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3工程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任务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多于一家,还需明确其中一家为施工总负责方)。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除项目负责人满足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兼设计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重复兼任。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任务方为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主办方的为准;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多于1家,则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由施工总负责方委派)为准]。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满足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3.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3.4.1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负责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3.4.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负责方提供)要求为: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4.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负责方提供)要求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⑤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⑦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满足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7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7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9号前座自编1001房号(仅限办公)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020-31716865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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