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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沈阳方城新春灯会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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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沈阳方城新春灯会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27
项目概况

2027沈阳方城新春灯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3-00214
项目名称:2027沈阳方城新春灯会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方城灯会”作为沈阳方城文化旅游区核心文旅IP,历经多年培育,已成为辨识度鲜明、带动效应突出的城市文化名片,2026年春节主题灯会获各级媒体集中报道136次,央视、凤凰网等深度聚焦,方城区域累计接待游客534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6亿元,充分印证了灯会对激发文旅消费、提升城市形象的显著支撑作用。为持续塑造迎春灯会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我中心拟于2027年1月30日至3月9日在方城核心区域举办“2027沈阳方城新春灯会”,有机融合文化、商业、旅游等元素,丰富人民群众节日生活。

为持续塑造沈阳方城文化旅游区迎春灯会特色品牌,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沈阳方城2027年春节文旅盛宴,开启沈阳方城发展新篇章,我中心拟于2027年1月30日(农历小年)至3月9日(农历二月二)在方城核心区域举办“2027沈阳方城新春灯会”,此次活动有机融合文化、商业、旅游等多种元素,全方位丰富人民群众的节日生活。

一、活动概况

1、活动时间

2027年1月30日(农历小年)至3月9日(农历二月二)(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活动布置地点

(1)中街步行街四宝;

(2)沈阳路氛围灯及正阳街、朝阳街两路的灯组;

(3)盛京路及广场周边绿化带氛围展示;

(4)古城广场、故宫南广场及北通天街广场灯组;

(5)方城内重要街路周边氛围灯;

(6)灯会指引;

(7)灯会活动相关视频、图片及宣传。

二、服务要求

1、以彩灯为载体,深挖方城历史文化、故宫文化、中街商业与民俗内涵,将文化元素转化为彩灯艺术语言,塑造方城及中街文化品牌,提升辨识度与传播力。

2、“多点串线,以线带面”,统筹中街、沈阳路、正阳街、朝阳街、盛京路、北中街等重点点位,科学布局主题灯组、特色灯组、环境灯组,做到点上有主题、线上有氛围、面上有层次,整体提升方城节日氛围。

3、以传统彩灯工艺为基础,严把扎制、裱糊、光源、动效质量,融入声光电等现代手段,在传承经典中求创新、在潮流表达中显底蕴,形成独具方城特色的彩灯文化艺术灯会。

4、结合特色活动设置互动灯组、打卡点位等环节,增强游客参与感与体验感,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带动周边人气与消费。

5、强化安全保障,灯组结构、用电设施、人流疏导符合国家安全规范,配足安保引导力量,制定导流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灯会安全有序。

6、注重绿色环保,优先选用环保节能材料与低能耗光源,做好布展及拆除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置,保持现场整洁。

三、服务内容

沈阳方城灯会系列主题活动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沈阳方城春节灯会策划、规划、设计、制作、安装、提供供电设备保护装置、灯组维护、灯会结束拆除服务及灯组所需其他配件,并根据实际场地情况制定合理方案。

四、策划、规划方案

1、项目主题:

营造羊年春节节日氛围,向游客及群众展示沈阳文明新形象;在经典彩灯设计上有集成、有突破;在时尚、潮流文化与传统文化结合上有突破。通过彩灯造型设计,让方城文化、故宫文化实现出圈;通过活动、营销,让方城品牌、沈河品牌实现出圈。

2、项目方案:

方案构思巧妙、亮点突出、创意丰富、细节全面,充分融合中华文化、方城文化、中街文化,突出古今融合与城市更新理念,以彩灯艺术串联方城历史文脉与现代城市风貌,将古城肌理、故宫底蕴与中街时尚商业有机衔接,展现老城更新焕新的城市气象;通过立体性、沉浸性、互动性全方位将方城与时尚中街生动完美展示。

3、规划方案布局合理、动线科学、保障充分,结合人流特点形成科学、有效的导流和安全预案。

4、主题灯组、特色灯组与氛围灯组科学配比;提供单个灯组彩色效果图、主题性灯组施工图、灯组布置总平面位置图、区域图及动线图。

5、根据现场环境需要,提供合理灯组配比音效方案、提供制作安装方案、提供维护方案、提供拆除方案。

五、展出时间

2027年1月30日(农历小年)至3月9日(农历二月二)(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如遇极端天气、疫情、雪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含以上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于中标后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进行对接,项目实施前10个工作日必须完成本项目的深化实施方案、现场效果图、灯光效果图、设备配备清单、项目筹备进度表、组织架构及责任人、安全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突发事件人员紧急撤离措施、现场风险评估措施等)、应急预案等内容。该方案在实施前须提交采购人进行最终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此方案执行。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现场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相关证书如电工证、高空作业证;因操作不当或工作疏忽引发的质量或安全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入场实施前,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供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入场实施。

3、中标供应商制定的实施方案或任何用于该活动的素材、创意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专利。如发现有侵权行为,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须指定专人与采购人对接筹备事项,对接人确定后原则上不更换。

5、中标人须确保造型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用电设施的安全,若因造型主体结构或设施用电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

6、做好灯会现场和拆除后废物处置的环境保护工作,保证环境的整洁,不允许对现场生态环境进行破坏,如有破坏由供应商负责恢复,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全责。

7、中标人要采取计划性的方式,分重点地段、场所等实际情况进行按质、按量、按时、全面到位的营造服务;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情况的登记,自觉接受采购人执行合同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评价;在完成每个点位的工作后,对整体效果进行拍照、摄影并向采购人提供工作报告;在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记录,将相关信息存档后移交采购人,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8、投标人中标后须配合采购人调整项目的主题策划活动方案,灯具的数量、种类样式及摆放位置等。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的报价包含上述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3月9日(农历二月二)活动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7日1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41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古城复兴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沈河区承德路7号
联系方式:侯女士 024-22723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024-31325617
邮箱地址:yczb-037@[链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正鹏、闫爽、朱旭泽、李媛媛、魏海峰、苏春颖
电  话:024-313256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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