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克拉玛依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D(ZF)2025-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算力3696P的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约25.5亩 地),主机房建筑面积21289.53m,共两层,框架结构。室外布置环形消防车道、绿化、围 墙、门卫等设施。对厂房内算力平台进行设计、集成、工程建设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 财务状况报告,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 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 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 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3.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 章);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 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满足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融 资能力及能履行投融资义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 中支提供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属于清单 中第二类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一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民营企业股权 占比应不低于35%,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民营企业。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 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投标后,其各成员组成、 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2)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按 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名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00时00分到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
七、其他
1、特许经营范围:本项目经公开招标依法授予中标社会资本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内从事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活动。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 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并为本地的数字经济产业、国家级的重大项目和战略需求、 国内外算力外包业务等提供算力服务。本项目建设期特许经营范围为:投融资、建设(包括 设计、施工等)本项目。本项目运营期特许经营范围为运营期内,特许经营者对项目实施 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包括设备更新及其他日常维护,同时享有 获得项目其他经营收入的权利,主要包括算力租赁收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长期 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置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自 特许经营协议生效后开始。
3、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00”模式,即建设一拥有一运营。特许经营期限内,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且长期 拥有项目所有权。
4、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招标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
章,发送邮箱。
5、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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