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古蔺县杨柳河“小坝塘”至青阳村二组桥段提防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古蔺县杨柳河“小坝塘”至青阳村二组桥段提防治理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古蔺县杨柳河“小坝塘”至青阳村二组桥段提防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古蔺县杨柳河“小坝塘”至青阳村二组桥段提防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古发改行审【2026】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古发改行审【2026】1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古蔺县。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综合治理河长500m。工程分为新建堤防和河道疏浚两部分,新建堤防318m、挡墙20m,河道疏浚500m² 。 2.1.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 古蔺县杨柳河“小坝塘”至青阳村二组桥段提防治理工程项目。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有冲突时,以施工图和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 90日历天。(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6年11月06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链接])—“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请于至,每日上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时至/时,在/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27 09:30,地点为/。
5.2(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B)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古蔺县水务局电 话:0830-7260969
传 真:0830-7260969电子邮件:/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长沙路 59 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长沙路 59 号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
邮编: | 646500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830-7202899 | 电 话: | 028-85599888 |
传真: | 0830-7202899 | 传真: | 028-85599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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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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