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_@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督性检测委托项目#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 资质认定范围应包含环境类相关标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开展本项目,获取污染物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满足开展监测实际需求。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1家。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_@_@579280#_@_@2026-03#_@_@ #_@_@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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