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四川省财政厅><>
一、出让人
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西昌市登月路5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三、出让矿业权基本情况
1.出让采矿权名称:四川省雷波县汶水镇颜家湾砂岩石灰岩矿
2.开采矿种:砂岩、石灰岩
3.地理位置:雷波县汶水镇
4.面积:0.2190km2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开采标高:+1960至+1650m
7.生产规模:120万吨/年
8.拟出让年限:30年,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9.出让起始价:人民币7550万元
10.采矿权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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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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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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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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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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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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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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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5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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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70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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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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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1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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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7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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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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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8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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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70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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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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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0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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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98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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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源储量。依据《四川省雷波县汶水镇颜家湾砂岩石灰岩矿地质详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凉评审〔2022〕02号),拟出让采矿权的范围内总资源量5954.5万吨,其中:石灰岩资源量为5171万吨,砂岩资源量783.5万吨。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申请参与本次矿业权公开挂牌的竞买人应按本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263130104000930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西昌西城支行
收款单位: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51050181860800000095-000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凉山分行营业部
(两账户任一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均可)
2.保证金退还
竞得人在取得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缴纳发票(或凭证)后,到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退还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未竞得矿业权的,由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转进转出同名同户”的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竞买申请人缴纳的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可到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6日,每天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请)。
(三)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申请地点: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310办公室。
(五)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凭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除须满足上述竞买人资质条件外,竞买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51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壹拾万元整)到指定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16时00分)。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有起始价、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价高者得。
挂牌期限:2025年11月17日9:00至2025年12月4日15:30(北京时间)。
报价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至2025年12月4日12:00(正常工作时间内)前报价地点为: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10办公室受理科(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三楼)。
2025年12月4日14:00—15:30报价地点为: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1开标室(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挂牌会时间:2025年12月4日15时30分。
挂牌会地点: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1开标室(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报价,矿业权交易机构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若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矿业权交易机构将以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
七、竞买资格确认
竞买人在申请时提供其符合本次矿业权竞买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九、签订合同及出让收益缴纳
(一)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办理《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竞得人须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四川省雷波县汶水镇颜家湾砂岩石灰岩矿一次性向税务部门缴纳本次挂牌成交出让收益的10%(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期限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均摊后不满一个年度的部分按一个年度计算。
竞得人逾期不足额缴纳出让收益、交易服务费的,出让人有权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无偿收回该矿业权,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凭申请登记书、出让收益缴款凭证等矿业权新立登记要件,向凉山州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
十、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原矿业权处置:经雷波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原矿业权的资产(不含剩余资源量)价值为1438.83万元。若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雷波县自然资源局缴纳该款项。凉山州自然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雷波县自然资源局支付资产评估价的50%给原矿业权人,原矿业权人配合注销原采矿权;待原矿业权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雷波县自然资源局将剩余50%的资产评估价支付给原矿业权人。
(三)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前,应详细查阅了解本矿业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原采矿权的资产处置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矿业权的风险,并自行到矿业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本次出让矿业权包括交通位置、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和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和开采条件等,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
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矿业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在矿业权勘查、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保证金或延期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
(四)竞得人应依法完善相关用地、用林、用草手续(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五)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用地、取水、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应措施,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矿业权人承担。在开采过程中应遵守公路、铁路、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六)矿业权人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矿业权出让后按照绿色勘查开发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进行绿色矿山生产建设,采用先进开采加工工艺。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需实名以书面方式向凉山州自然资源局或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联系电话:凉山州自然资源局:0834-2531806。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34-2163242。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与权利人按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二)本次成交价仅为采矿权矿区资源估算范围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
(三)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变更、延期、中止、终止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补充公告;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查询。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0834-2170936
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34-2167506(监督科 杨老师)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凉山州自然资源局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州)及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同时发布。
凉山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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