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000G2511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5〕9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2025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2.2服务地点:绥化市望奎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面积12.35万亩;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03月31日前完成。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施用时砷、汞、铅、镉、铬等生态指标要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 要求。
2.6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区地块土壤基础条件,在同一地块结合秸秆粉碎还田,因地制宜开展深松整地,实施有机肥抛撒还田。主要应用有机肥施用技术,采取有机肥堆沤还田,项目区内应用抛撒车每亩抛撒还田符合标准的有机肥1.5立方米以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其中:
第一标段:4万亩(灯塔镇敏三村、灯塔镇惠四村、灯塔镇信二村);
第二标段:2.35万亩(灯塔镇厢白前头村);
第三标段:2万亩(莲花镇厢黄后三村、莲花镇厢黄前二村);
第四标段:4万亩(惠七镇前水八村、惠七镇水七村、惠七镇北水八村);
2.8招标控制价:24144250.00元,其中:
第一标段:7820000.00元;
第二标段:4594250.00元;
第三标段:3910000.00元;
第四标段:782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2.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2.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 。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9.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监督小组
电 话:0455-6708033
招 标 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望奎县望奎镇中央大街144号-1
联 系 人:贾先生、于先生
电 话:0455-6708003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 系 方 式:0451-51816622
电 子 邮 箱:zcgs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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