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厂房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厂房设计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献发改投资【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献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382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3695.55平方米,包括10118.92平方米1#标准化厂房、10751.46平方米2#标准化厂房、10400.37平方米3#冷库及其他配套设施(锅炉房与地下消防水池、配电室、污水处理、门卫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新建厂房用地范围内全部施工图纸设计、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的技术工作;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9.64576 万元。 2.3 服务期限: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其他: 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肉食品加工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建筑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具备在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截止日期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4
09:00至2025-09-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3)本项目使用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4)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0元。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河北昶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黄丽敏,联系电话:0317-203979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317-4635859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使用收费标准:0元。
14.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