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XLZ-G3-001-PN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南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声明
|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平南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项目(项目编号:GTRDR3G2023042 )的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电子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平南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项目(项目编号:GXLZ-G3-001-PN )的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电子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江滨路116号(林业大厦)
联系方式:李工,0775-7822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乐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光明开发小区光明七街17号
联系方式:黄工,0775-786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5-7860668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