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项目
机械设备拆除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JSXJ-2026-107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ZT1103-JSXJ-2026-107)机械设备拆除,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6年10月17日8:00至2026年10月20日8: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6年10月20日15:00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拆除设备相关要求
1.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SBCC-01 | 1 | 搅拌机 | HZS120 | 台 | 4 | |
2 | 粉罐拆除 | 150T | 个 | 16 | ||
3 | 碎石加工设备拆除 | 破碎机2台,振动筛2台,脱水筛1台,给料机2台,传送皮带12条等 | 套 | 1 |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2.1GB19517-2023《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2其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3.交付要求
3.1交货(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拆除及验收;因甲方现场条件不具备,工期顺延。
3.2交货地点:疏附县木什乡明尧勒8村。
3.3交付内容:完成约定内设备拆除、解体、装车。
3.4验收方式:
3.4.1完工后,乙方提交完工申请,双方进行现场联合验收;
3.4.2采购人组织技术、安全部门进行联合现场验收,对设备状况逐项核验;
3.4.3验收合格后签署《设备拆除结算单》。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无偿限期整改直至验收通过,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
4.其他要求
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报价须填报单价、税率、税额、含税总价。报价含随机配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进场运输费、资料费、培训费、税金、保险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不含吊车),确认无隐形收费,核算综合成本。
4.2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第三方财产损失等全部安全事故,责任、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一定的询价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报价。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报价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按国家及行业规范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完工后可配合进行设备自检与运行,确保设备达到安全使用条件。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5.报价单位须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明确承诺所有提交的资质、认证、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完整,并承担因虚假资料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设备供应商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实质性条款资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4.无欠税证明(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7.机械设备拆除方案(加盖公章)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20日对账结算。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对账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期限: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设备拆除工程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设备拆除验收单及开具发票入账后,甲方在6个月内按90%的比例支付乙方拆除费,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届满后甲方及时支付乙方该笔质保金。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等。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支付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七、评审方法
报价文件必须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条款,任意一项负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含税总价),评审将由低到高依次评审,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
1.报价保证金的形式:无
2.报价保证金的金额:无。
九、报价有效期:90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市喀什地区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八钢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洋 电话:18340899545
2.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三山湖路3号
联系人:时俊虎 联系电话:1867166461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项目经理部
机械设备拆除询价
询价编号:ZT1103-JSXJ-2026-107
报价 文 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报价函(加盖公章)..................................................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3
4.无欠税证明(加盖公章)..............................................4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5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6
7.机械设备拆除方案(加盖公章)........................................7
1.报价函(加盖公章)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JSXJ-2026-107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址 | 系统录入物料名称 | 系统录入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搅拌机 | HZS120 | 台 | 4 | 新疆喀什疏附县木什乡明尧勒8村 | 搅拌站拆卸装卸服务 | - | |||||||||
2 | 粉罐拆除 | 150T | 个 | 16 | 一体式水泥罐拆除服务 | - | ||||||||||
3 | 碎石加工设备拆除 | 破碎机2台,振动筛2台,脱水筛1台,给料机2台,传送皮带12条等 | 套 | 1 | 既有设备拆除服务 | - | ||||||||||
合计金额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公章)
4.无欠税证明(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进行对账、结算并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26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 代理人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81线喀什至乌恰公路项目经理部
如我公司中标,作为贵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设备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资质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供应货物承诺:
1. 我公司所有供应设备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质量要求。
2. 我公司供应设备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外检报告及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质量验收方法:
我公司承诺按照相关材料供货技术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测。
四、质量责任:
我公司对所供应的设备,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本承诺在合同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机械设备拆除方案(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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