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温泉旅游度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补遗书2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邻水县华蓥山太阳谷温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22)除EPC工程合同内已涵盖的综合体固定资产、设备之外,运营单位承担综合体开业所需各类经营及物资、软件等所有设施设备采购费用。运营单位制定各项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标准、型号和数量清单及样品提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采购,费用有运营单位承担。办公耗材及客耗品备货量应保证消耗量、经营物资补充,客耗品采购及项目流动资金等均由运营单位负责。”变更为:“(22)除EPC工程合同内已涵盖的综合体固定资产、设备之外,联合体相关单位承担综合体运营所需各类经营及物资、软件等所有设施设备采购费用。各项设备及物资的采购标准、型号和数量清单及样品提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审核通过后可进行采购,费用由联合体相关单位承担。办公耗材及客耗品备货量应保证消耗量、经营物资补充,客耗品采购及项目流动资金等均由联合体相关单位负责。”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邻水让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