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一)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qhzk123456@126.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喆凯公招(服务)2025-SW005
项目名称: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一)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二)
预算金额:389.0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0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一)
预算金额:270.00万元
最高限价:270.00万元
采购采购人计算存储和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其它网络安全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机房值守服务,操作系统虚拟化、数据库及数据库备份运维服务等要求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备品备件、应急响应、技术培训、7*24小时值守和验收等要求,提供设备维保、机房值守和驻场运维服务。其中计算存储和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需提供一线驻场3人,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运维服务需提供一线驻场1人,机房值守服务需提供值守人员6人,操作系统虚拟化运维服务需提供一线驻场1人。其它网络安全设备维保和数据库及数据库备份服务运维方式为现场、远程支持服务。
按照采购服务需求,在东川机房(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22号)、昆仑路机房(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9号)、智慧税务机房(西宁市城中区34号)以及部分市州税务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提供相应设备维保、运维和值守等服务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二)
预算金额:119.02万元
最高限价:119.02万元
按照采购人机房环境运维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提供三个机房基础环境供配电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监控与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的运维,按要求完成基础环境各系统设备的配置管理、日常巡检、健康检查、应急演练工作。按需做好机房场地环境配套的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一)自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二)自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一)接受联合体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二)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一)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 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hzk123456@126.com邮箱或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
方式:提供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邮箱购买qhzk123456@126.com或现场购买。 注:1.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带至我公司现场报名或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zk123456@126.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2.如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一)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确认开标结果。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项目总额的30%。
青海税务2025年度信息化基础环境运维项目(包二)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联系方式:谭永 0971-8226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0971-492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老师
电 话:0971-8202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