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XS2026-HW-1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XS2026-HW-123),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25年企业年度报告书,2026年至今成立的企业除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 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 计报告须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具有二维码及其编码,提供其注册会 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询截图。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等可提 供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 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 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管理有
5.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
[链接])。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 诺书》,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2108:00:00---2026-09-231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09点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09点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bjjiya78@[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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