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312国道K1690+200-K1701+050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咸阳市312国道K1690+200-K1701+050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一个标段,招标人咸阳市公路局委托代理机构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组织完成了本项目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 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 | 6536754.49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180日历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宝鸡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541779.29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180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汉中公路工程机械化有限公司 | 6534984.57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三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180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个人业绩 | |
| 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 | 项目经理 | 贾革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161200620080287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1G00435 | 1、312国道永寿永平滑坡体重大水毁修复工程(K1649+958-K1650+240) |
| 项目总工 | 武小华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20G01202 | 1、312国道永寿永平滑坡体重大水毁修复工程(K1649+958-K1650+240) | |
| 宝鸡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鹏程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26116170224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8G04169 | 1、宝鸡2020年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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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工 | 杨宏章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6G35145 | 1、宝鸡2020年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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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中公路工程机械化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余悌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26113144815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14)G37030 | 1、汉中市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水毁应急修复工程(210国道K1614+140-K1614+270段)施工; 2、210国道镇巴县大河口重大水毁应急修复工程B标段 |
| 项目总工 | 蒋丽娜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交安B(20)G03862 | 1、汉中市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水毁应急修复工程(210国道K1614+140-K1614+270段)施工; 2、210国道镇巴县大河口重大水毁应急修复工程B标段 |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业绩 |
| 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 | 1、咸阳2020年灾毁治理项目(G342路基上边坡水毁塌方); 2、312国道永寿永平滑坡体重大水毁修复工程(K1649+958-K1650+240) |
| 宝鸡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陈仓区2020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灾毁恢复重建工程07合同段; 2、宝鸡2020年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水毁修复工程; 3、244国道、342国道部分路段重大灾毁修复工程。 |
| 汉中公路工程机械化有限公司 | 1、汉中市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水毁应急修复工程(210国道K1614+140-K1614+270段); 2、210国道镇巴县大河口重大水毁应急修复工程B标段。 |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7日。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异议,可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24号第六十三、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向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行业监督部门: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咸阳市秦皇路5号
电 话:029-32891068
招标人:咸阳市公路局
地 址:咸阳市世纪大道陈阳寨转盘西100米路南
联系人:李静文
电 话:029-3315836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4号楼501室
联系人:何煦
电 话:1529181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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