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度固定式气体报警仪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1、项目名称: 2025年度固定式气体报警仪检测服务
2、采购(或服务)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固定式气体探测器 | 台 | 202 | 检测器规格型号详见明细表 |
3、服务地点: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
4、服务期限:根据采购方检验计划提前通知检验方,检验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安排人员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单。
5、结算方式:根据清单内容进行单价核算,检验完毕粘贴合格证及出具检验证书,由招标方确认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总价(据实)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检验费。结算方式包含但不限于商票、信用证、银承、保理、现金等金融工具。
6、检验要求:
6.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设备进行检验,并在2025年8月12日前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纸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及合格证,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一次检验不合格的仪器由甲方整改完毕后免费提供二次检测服务。
6.2投标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国家标准或仪器说明书技术指标的要求等对甲方需校准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校准检测;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对鹤壁龙宇气体探测器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和行业规定的检测报告,能通过各级市场监督局及安全检查的认可。
7、报名要求:报名供应商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8、服务要求:
8.1、投标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的检测,严格质量管理,提供合法有效的认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8.2、校验期间安全要求:校验期间,乙方要指定负责人,对校验期间的安全负责。乙方应严格遵守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未经许可严禁进入其他区域内。
8.3、检测报告装订成册,制作目录,可燃有毒报警仪分开制作报告。
8.4 合格证内容填写清晰,标签粘贴后需有防脱落防雨措施,防止因长期使用内容模糊不清及合格证脱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检测资质。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佰元整。
2.保证金最迟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交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予以拒绝。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1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4.2 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出现国家在询比价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退还:
5.1 供应商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接到未中标通知后直接退回,不计利息。
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5.3投标保证金退还只针对供应商单位并通过电汇的方式进行,不针对个人也不以现金方式返还。
五、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参与方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资格审核:上传要求的资质审核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价。公告有效时间内报名的合格供应商给予审核通过。报价截止前4小时报名供应商原则上不予审核。
3、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为检测服务总价台。含税单价及含税总价保留两位小数(即包含货到采购人仓库的交货价,含税、运费、装车费、保险费、差率费等一切费用)。
4、响应:指定的检验方式,必须按指定要求进行报价;未指定检验方式的,报价时按照校准进行报价。
5、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7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8、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9、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报名、报价文件上传IP或MAC一致,将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上传,视为不同投标人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六、开标、核价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核价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保留两位小数后进行核价评审,如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发生,优选服务承诺业绩较好的单位为第一中标人。如果出现最低价拟成交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与报价第二低的单位商洽谈,如第二低的单位也不愿签订合同,与报价第三低的单位洽谈以此类推。
七、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报名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各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各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评审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评审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