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2025年江北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JS2025162G(FSCG2025142)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2025年江北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019450.00元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9795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1批,包括固定式机非护栏、绿篱、软桩、中心护栏、钢制警示柱、标志牌等等,按需分批次供货。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交付期:分批次供货,每批次在接到采购人下达的供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安装并通过验收。质保期:自所有设施设备统一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止。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
3.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3、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说明: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4开评标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4、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有出入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96号
项目联系人:王铮
项目联系方式:0574-81986099
质疑联系人:张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6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至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666号紫林坊艺术馆北门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鸿慧、史维祺、赵梦洁、王银、楼愉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
质疑联系人:赵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8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