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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新城总部基地室外设施及环境工程施工

山东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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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新城总部基地室外设施及环境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8309(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新城总部基地室外设施及环境工程施工已由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新胜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源路以北,珠玑西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烟台新胜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幸福新城总部基地室外设施及环境工程施工,项目景观总面积约1.87万平方米(含屋顶花园及二层露台),包括但不限于:广场及道路硬质铺装、绿化、大门、标识标牌、挡墙、小品设施及构筑物、水电安装施工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交付。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全过程内容。投标人以招标项目说明和工程技术要求、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招标人要求为准,进行工程施工。当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1-03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计划投资额:约为800.0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下列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已完工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不在此列)】;投标人须同时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须作为投标函后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分工,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 15:00至2025年11月0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8%E6%A0%BC%E5%BC%8F%E4%B8%BA.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1月17日 14: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7日 14: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xzzx/index.jhtml%EF%BC%89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拟任项目经理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以备答辩,答辩签到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答辩人员签到,同时其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范围。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xzzxrj/123696.jhtml%E3%80%82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10008/。
    7.3 根据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方式。
    7.4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周燕,电话:0535-620689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初明明,电话:0535-6898911。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6226920。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新胜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北路57号203室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A座24楼
    邮编: 邮编:264003
    联系人:周燕 联系人:初明明
    电话:0535-6206890 电话:0535-68989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ygzdyt@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5-62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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