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集中式商品交易2号市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8-440100-04-01-76775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集中式商品交易2号市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集中式商品交易2号市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二)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集中式商品交易2号市场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集中式商品交易2号市场3号馆规划用地面积105720㎡(含内部道路用地8520㎡),总建筑面积498506㎡,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498506㎡。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安全等级最高为二级,绿色建筑星级最低标准为二星。(实际以规划部门最终批复面积和选定方案为准) |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部分: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需的各阶段所有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其他需要的原位测试和现场试验、超前钻等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除主体勘察资质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2)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编制、协助编制竣工图,以及施工配合、现场服务、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协调工作和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等工作。(3)BIM技术运用:本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并预留运营阶段的数据接入条件。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正向设计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管线优化、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造价分析等;并利用BIM建模来优化设计、保证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通过BIM审查和CIM系统管理;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等。(4)施工及相关工作: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环评验收、包验收移交、包交付、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电梯及外电工程施工除外。(5)装配式建筑运用:本项目要求积极响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文)的文件要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满足广东省、广州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装配式基地示范,形成一系列的科技研究成果,技术总结资料,促进项目的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详见各标段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 ||
| 工期(交货期) | 382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具体施工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发包人根据政府部门以及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进行适当调整。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75646.63521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3.1.2和3.1.3资质:3.1.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3.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未按以上要求备案的,则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的,其联合体成员应一致,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除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重复兼任。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方为准;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或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3.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3.4.1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3.4.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4.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要求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如为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链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链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链接])。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⑧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见招标公告附件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链接])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1-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25 14: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25 14: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11-25 14:00:00 | 开标地点 | 第1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 ||
| 招标人 | 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未来智都T1栋32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020-833651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邓景福、沈登科、贺怡、卢永章 | 联系电话 | 020-8329278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3606920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登录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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