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土告字[2025]28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兰周线东侧、四明西路南侧地块一等五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行业名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起始价 (以总价为准)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总价 (万元) | 单价(万元/亩) | ||||||||||||||||
2025-46 | 兰周线东侧、四明西路南侧地块一 | 兰江街道丰杨河村 | 27996 | 一类工业用地/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0-2.4 | 40-55 | 20 | ≥410 | ≥40.15 | ≥5.07 | ≥5236 | ≥4.05 | ≥724.4 | 50 |
4536 |
108 |
2268 |
2025-47 | 兰周线东侧、四明西路南侧地块二 | 兰江街道丰杨河村 | 46678 | 一类工业用地/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0-2.4 | 40-55 | 20 | ≥410 | ≥40.15 | ≥5.07 | ≥5236 | ≥4.05 | ≥724.4 | 50 |
7338 |
104.8 |
3669 |
2025-48 | 余姚市黄家埠镇高桥江北侧地块二 | 黄家埠镇高桥村 | 13650 | 一类工业用地/塑料制品业 | 2.0-2.7 | 30-50 | 20 | ≥497.75 | ≥48.73 | ≥2.7 | ≥1200 | ≥3.5 | ≥ 730 | 50 |
1434 |
70 |
717 |
2025-50 | 朗马路东侧、藉义巷路北侧地块 | 朗霞街道天中村 | 36873 | 一类工业用地/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1.8-2.5 | 40-55 | 20 | ≥538 | ≥40.7 | ≥4.2 | ≥5250 | ≥4.02 | ≥949.4 | 50 |
3983 |
72 |
1991 |
2025-51 | 庆丰西路北侧、千业路西侧地块 | 三七市镇魏家桥村 | 14015 | 一类工业用地/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2.0-2.5 | 40-55 | 20 | ≥402.1 | ≥34 | ≥4.2 | ≥5240 | ≥5.1 | ≥ 846.81 | 50 |
1430 |
68 |
715 |
注: 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竞得人须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工业投资项目遴选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发【2025】60号)要求进行项目遴选评价,并与所在地政府签订《余姚市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后续使用严格按照《余姚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余党办〔2025〕25号)执行。
3.竞得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余姚市工业投资评价项目入库登记表》。
4.根据余党办〔2025〕25号文件精神,2025-46号地块、2025-47号地块、2025-50号地块竞得人在缴纳出让金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地块出让起始价10%的开竣工履约保函,地块完成竣工核验后30日内,需向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出让起始价10%达产履约保函;2025-51号地块竞得人在缴纳出让金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提交履约保函,用于建设和达产管理、复核,保函额度各为土地出让起始价的10%;2025-48号地块竞得人需在缴纳出让金时向市资规局开竣工提交履约保函,保函额度为出让起始价的10%;竞得人在完成竣工核验后30日内,需向黄家埠镇政府提供达产履约保函,保函额度为出让起始价的10%。保函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有资质的市属国有公司保函等形式提供。
5.2025-46号地块、2025-47号地块、2025-50号地块、2025-51号地块竣工后需全部自持,自持年限为二十年。2025-48号地块需在竣工后自持,自持年限为十五年。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按规定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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