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042026000143
二、项目名称:石洞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泸州永承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安宁街道云台路68号5栋附1150号 | 900,000.00元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91.2% | 98.8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泸州永承农业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食堂承担供餐人数工作日日均约150人,周末及节假日值班餐日均约10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的食材供应,包含米、面条、面粉、油、肉类、家禽及其他、干货调料、鸡蛋类、蔬菜水果、纯牛奶等。 | 所供食材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肉类须为政府定点屠宰厂产品,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蔬菜瓜果为优质新鲜无公害产品;粮油、调料等预包装食品须为原厂生产,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康(采购人代表)、李明红、李小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成交供应商:泸州永承农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80928987。
3.本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整体下浮比例报价,成交供应商下浮8.8%,报价表的响应报价供应商填写9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张家祠东路1号
联系方式:188809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金晨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12号楼1505号
联系方式:0830-6661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30-6661189
四川金晨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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