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龙湾区应急广播建设
标的名称:龙湾区应急广播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广电发[2020]80号》、《浙应急指挥[2021]18项目信息号》、《温应急【2021】21号》文件,龙湾区新建应急广播系统,完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构建区级应急广播平台,街道广播机房、村社广播室、应急接收终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消息的发布能力。本平台将无缝对接浙江省应急广播级平台,实现与省应急广播平台互联互通,建成区级农村应急广播平台,实现重要区域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20]8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为基础,完善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系统,建立应急信号主备传输链路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资源,深化拓展应急广播服务效能”。明确规定:应急广播建设要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要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为基础。而龙湾区只有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具备合法传输资质。2.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明确规定:“改造或新建的县级农村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与全省平台和所属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全域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通响率、发布率等工作运行状态实时监管”。明确说明:一是改造或新建农村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二是县级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要与全省平台和所属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与华数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浙江省省级应急广播平台由华数集团负责建设。为实现平台互联互通,龙湾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由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承担。3.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温应急【2021】2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应急广播信号传输分发覆盖网以全市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要达到平台互联互通,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龙湾区只有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具备该资质,原因在于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系由华数集团通过中广有线间接控股公司,属于华数集团广电网络板块在浙江省内(包括温州)的资产组成部分,并取得了华数集团的唯一授权。4.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我区广播电视线路唯一运营单位,负有广播电视线路安全播出责任。广播系统采取高等级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自有的高速广电传输专用网确保与外网隔离,同时有一套安全管理的制度,能确保预警信息在发布和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真实性、安全性,能保证权威信息在自己专用网络内部安全传输,确保信息安全。综合以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等相关规定,论证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20]80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为基础,完善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系统,建立应急信号主备传输链路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资源,深化拓展应急广播服务效能”。明确规定:应急广播建设要依托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要以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为基础。而龙湾区只有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具备合法传输资质。2.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指挥[2021]18号)文件明确规定:“改造或新建的县级农村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与全省平台和所属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全域农村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通响率、发布率等工作运行状态实时监管”。明确说明:一是改造或新建农村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二是县级应急广播平台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要与全省平台和所属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与华数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浙江省省级应急广播平台由华数集团负责建设。为实现平台互联互通,龙湾区应急广播平台建设由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承担。3.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扎实推进全市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通知》(温应急【2021】2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应急广播信号传输分发覆盖网以全市现有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网络为基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要达到平台互联互通,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龙湾区只有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具备该资质,原因在于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系由华数集团通过中广有线间接控股公司,属于华数集团广电网络板块在浙江省内(包括温州)的资产组成部分,并取得了华数集团的唯一授权。4.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我区广播电视线路唯一运营单位,负有广播电视线路安全播出责任。广播系统采取高等级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自有的高速广电传输专用网确保与外网隔离,同时有一套安全管理的制度,能确保预警信息在发布和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真实性、安全性,能保证权威信息在自己专用网络内部安全传输,确保信息安全。综合以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等相关规定,论证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广(温州)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繁盛路2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6235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龙湾区应急广播建设.pdf(1.1 M)
